2008-09-16

我發誓

從現在9/16,10:47分開始到10/01,00:00為止,
我不再逞口腹之慾,禁止吃大餐,或是一餐超過100元。

如果有破壞誓言,我就請蔡胖吃大餐。

4 comments:

Z said...

每次買巧味都買超過一百塊

Z said...

妳乾脆請我吃大餐
這樣不但超過一百
又可以補償妳的誓言

不然一餐吃九十
可是連續吃五餐量也是很多~~~

Anonymous said...

下次再來視訊啦....
我吃給你看!!!!!

seafood said...

10月2日
今天早上記錯了小二的生日,開心的打了電話祝他生日快樂,真是不好意思。下班後回家,買了189元的肯德雞五塊雞,吃了三塊,好快樂,可惜雞胸肉只給我一塊,好遺憾。